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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綜複雜的media and media

文章轉載自Sidekick 請傳媒保護blogger![全文] 當報章雜誌越來越喜歡以網絡上發生的事情來製造話題時,我覺得越來越有問題…… 今日的蘋果日報港聞版,有這一段新聞: 「 我要佢死無全屍 碎屍萬段」 12歲少女網上揚言要殺父 請留意,此篇報道竟列在“要聞”之內!!! 這篇報道實在非常的“圖文並茂”: * 女孩的網名(為何蘋果不用杜撰的假名?) * 該blog 的screen capture(於是知道是哪間BSP的blog、及該blog的版面) * 女孩的樣貌(雖然遮了眼部) * 被虐打後的傷痕照 一應俱全,只差沒將該blog 的url 登出罷了。 大家只要按圖索驥,實不難找到該blog…… (被蘋果提及的一篇文已刪,但仍可輕易的search到該blog) 是的,blog,是一個公開的媒界; 而在以前的相關討論,我們都曾說過: “如果不想被公開的事,就請不要放在blog上。” 又,根據報紙所述,該blog已在多個討論區被提及, 早已不算是甚麼新鮮事。 但被登上報,始終跟網絡上的轉載很不同,其影響力實在不容忽視, 否則,傳媒就不是傳媒了! 新聞工作者們,請問,你們有否想過,這樣的報道,會否有任何後遺? 女孩都說了,blog只是她的發洩渠道,她並不是真有殺父之意, 又說:不擔心爸爸會看到這篇熱爆網絡的殺父宣言,因為「佢都唔識上網,唔驚佢睇到!」 但這樣一登在報上,她爸爸的親友看到照片,實不難認出該女孩, 於是……. 後果不敢想像…… 這位女孩只得十二歲,她不懂保護自己,不知討論區的“效力宏大”, 而更甚的,她不明白“某些傳媒”的可怕! 女孩不懂保護自己,於是,傳媒就不需要保護她? 如果,因為這篇報道,而發生甚麼意外,蘋果日報,敢問你擔當得起嗎? 當蘋果早陣子開始“瘋狂”轉載網絡及blog的內容時,我見過曾”有幸”見報的blogger因此刪去相關的文章,以保護自己。 但,直到這篇出現時,我覺得,警號真正亮起了!

總會找到快樂的理由

懂得放開,也是快樂。你說對嗎? 謝謝你。

i want you to notice, when im not around.

why you're here

從site counter中可得知本blog瀏覽者的地域分佈、IP、往此站的連結之類的資料,每天我都會不其然去瀏覽一下來這裡看看我生活如何、發什麼廢up、幾時食蕉或更多是擦身而過的人從何方來。 瀏覽者資料顥示當中有不少內地的IP,他們多從百度搜尋裡找到我的網站;本地人當然也有從Yahoo! HK等連結而來。可究竟我與他們是因什麼而連結起來的呢? 關鍵詞包括: 胃氣脹 、澤安村、陳健年、 騎膊馬 、「讲粗口」、 新闻报道与版面 、 大姨媽 那篇、at17…… 十分搞笑。

關於標籤

第一條線:名牌 Label是身份象徵 第二條線:Q嘜 有認證便是好,受監管,有保證 兩者的相同處是出自我們愛思想短路(shortcut),也顯示我們有短路。 第一條線,不是說名牌本身的價值,而是因我們思想短路而附加上去的價值,我未能從符號學去作分析,只能說與身份(idenity)建立有關。找尋思想短路是有趣的題目。 第二條線,Q嘜或世界認可標籤讓採納除建立標準,宣揚好事,也有單一標準,至高無上,方便管理等嫌疑。 最後,我們都要對標籤有反省。 完。

近日的浮躁

昨晚忽然心頭一顫。 十一月暫時有計劃可依:回公司handover一星期、未知能否成事的旅行假期、到嶺南找馬老師請教公開研討會寫文事宜、放假執屋、將電腦升級、買東西、出席畢業禮…… 但十二月呢?找什麼工作呢?英文會話呢?面試準備呢?準備什麼呢?未來呢? 未可知。 今天忽然內心一酸。 近年在公司的表現差強人意,遲的遲,漏的漏,錯的錯。今天還給陳菲比說我五年了應該犯更少錯的呀,尷尬也來不及。 不敢回想。

把自己做好也是支持

忘記了。 為何我這樣愚蠢! 請繼續努力!這兒有支持!